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印发2016年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顺德区农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关于贯彻实施〈林业植物新品种?;ば姓捶ò旆ā档耐ㄖ罚旨贾醋帧?016〕5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我厅组织开展2016年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将《2016年广东省林业厅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林业厅
2016年7月14日
2016年广东省林业厅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侵犯、假冒林业植物新品种权违法行为,规范植物新品种交易市场,有效?;ぶ参镄缕分秩ㄈ说暮戏ㄈㄒ?,促进林业植物新品种的培育和转化应用,根据国家林业局部署要求,我厅决定于7月至11月,在全省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全省林业植物新品种现状,查处省内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有效遏制侵犯、假冒植物新品种违法行为,规范植物新品种交易市场,保护品种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植物新品种培育;增强全社会知法守法、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的意识;推动植物新品种?;な乱到】捣⒄埂?
二、打击范围
打击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林业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假冒林业授权品种以及销售林业授权品种时未使用其注册登记名称的违法行为。
三、行动安排
1.行动部署(2016年7月)。印发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方案,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2.征集线索(2016年7月至8月)。在广东林业公众网的林业知识产权专栏中公开专项行动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联系人,及时收集、汇总侵权假冒行为线索。
3.摸底与检查(2016年8月至9月)。各地要结合实际开展调查摸底,了解授权植物新品种的推广应用,并重点检查授权品种的繁殖、生产、销售环节,包括苗圃、繁殖场、种苗(花卉)交易市场、经营门店等场所,查清侵权、假冒等违法情况,并形成调查报告报送省林业厅。
4.立案查处(2016年9月至10月)。根据违法线索,及时调查取证,认定违法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假冒品种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并报送省林业厅。
5.信息公开(2016年7月至11月)。广泛利用网站、报刊等媒体,开展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及时报道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的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并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要求,主动公开林业植物新品种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的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者单位名称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
6.工作总结(2016年11月)。全面总结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各市林业主管部门、厅直属有关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及《林业植物新品种侵权假冒案件统计表》(电子版请到广东林业网www.gdf.gov.cn通知文件栏下载)报送省林业厅科技与交流合作处,联系人:叶龙华,电话:020-81721871,邮箱:kjctgz@163.com。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国家林业局的总体部署,充分认识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开展此项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2.强化“两法”衔接。各单位要根据《2016年广东省林业厅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和统一安排,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防止以罚代刑。
3.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广泛利用网站、报刊等媒体进行宣传,跟踪报道,形成打击植物新品种侵权、假冒行为的舆论氛围和高压态势,积极引导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合法使用植物新品种。
4.强化协作。各单位要强化协作、相互配合。同时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
5.及时报送材料与总结。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地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有关材料。同时,省林业厅将加强指导,并对我省林业植物新品种侵权假冒案件做好统计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