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165604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出纳人员不得填制记帐凭证
作者
蒋敬铭
作者单位
湖南省靖州县财政局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1996年12期
年份
1996
分类号
F302.6
关键词
出纳人员
记帐凭证
会计基础工作
内部控制制度
改进措施
原始凭证
经济犯罪
会计规范化
会计审核
林业企业
文摘内容
在财务检查中,我们发现一些林业企业和林业站,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责、权不清的现象。形式上设立了出纳和会计,实行钱帐分开,而实际上仍然由出纳掌管全部银行印章,一人包揽收付款项手续,要经过五天、十天甚至更长的时间出纳才将收付原始凭证汇总填制记帐凭证交给会计,会计只起到记帐的作用。这种做法显然是违反财经法规的,在实际中出现了不少问题:一是出现丢失、错漏凭证等多种情况,就是事后发觉了,也木已成舟,无法挽回;二是钱帐经常不符,经济手续不清。不是短款,就是长款(多数是短款),出纳提心吊胆,唯恐有失;三是汇总记帐,经济事项不清,既不能体现一事一议,又增大了银行及其他往来帐目核对的难度;四是失掉了互相制约机制,易